平安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简介
发布时间:2007年8月14日 20时12分
险种简介:
商品类别 —— 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
保险责任 —— 重大疾病保险金 + 身故保险金
—— 如果被保险人于3周岁前经医生诊断初次患“生大疾病”者,将免予收取本险加合同的以后各期保险费。
保险期间 —— 10年 / 15年 / 20年/ 交至70周岁
投保年龄 —— 0 — 55 周岁
交费年期 —— 10年 / 15年 / 20年 / 交至70周岁
限 额 —— 未满18岁周岁购买量最多不得超过10万元保额。
温馨提示:
1、 不可以与世纪同祥、开心果和防癌同时附加。
2、在保障相同情况下,年龄越大,所交保费越多,详情请看—费率表。
实例解说:(以30岁女性,交费期为20年,保额10万元,每年交费690元为例)
1、 坚定的承诺
总保费最少交付0.069万元;最多交付1.38万元,
公司承诺保险期间给付10万元的30类重大疾病(男性28类)或身故保障。
2、 保险期间相关保险利益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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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 险 利 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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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
关
保
障 |
等待期 |
90天内,因疾病发生一、二类重疾,公司不承担责任,退还附加险净保费,主险继续有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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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疾病
或身故保障 |
患条款所列重大疾病之一或身故,给付10万元保险金或余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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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周岁前患
30类大病之一 |
分别按保额的25%、50%、75%给付大病保险金,主合同相关利益等额减少。
当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为零时,本附加险合同终止。 | |